本篇文章為舊文重發。
復活節假睇了這個連登post,討論很有益,而且具啟發性:
- 如果你已經財務自由,你會做乜?– 分享自 LIHKG 討論區
1)留言中,有人引用 Wikipedia 有關財自的定義:「財務自由是指你無需為生活開銷而努力為錢工作的狀態。簡單地說,你的資產產生的被動收入必須至少要等於或超過你的日常開支。」
2)樓主舉例「供完樓+被動月入 30K。」留言有人認為不足以財自。於 2019 年,從事經濟活動的 3 人家庭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為 $33,500。(2020 年為 $32,500)
3)被動收入多少才足夠,答案好個人,始終生活習慣因人而異。不過,將慾望無限望大,財自目標只會越來越遠。而且,消費性娛樂的滿足感並不持久。
4)以「基本財自」為階段性目標,即先滿足最基本簡單日常生活需要,心理上可能會較舒服,因為距離較近。
5)通脹影響不容小覷,日常開支會隨通漲而上升。被動月入 30K,生活 50年,6% 投資回報,所需本金約為 $5,674,000。假設通漲率為 3%,所需本金會變成約 $9,144,000。
6)除通脹等宏觀因素,意外開支,如住院醫療費用同樣會令人大失預算。投資常用的「安全邊際」概念值得參考。
7)留言有人提到「美國人 vs. 漁夫」的故事。如果無搞錯,故事出自作家李欣穎。
8)財自不財自,沒有價值的人生,依然會是沒有價值的人生。追求財自同時,似乎更應找尋人生價值。
9)有人提出,若 30K 被動收入來自匯豐股息,點算?分散投資。
10)提到「自由」,這篇文章,筆者周不時會重溫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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